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在线咨询

生育保险代理
代办社会保险

超过工伤认定时限还能认定工伤吗?

 

问题:

  一位农民工,在一个建筑工地上干活时被砸伤。此后虽然他多次要求单位认定工伤,但是单位拒不承认与他有劳动关系。无奈之下,他只好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他听说,劳动者个人申请工伤最迟不能超过一年。那么他打劳动争议官司的这段时间如果超过一年,是不是就不能再认定工伤了呢?

 





专家解答

  法律规定在双方进行劳动争议仲裁、民事诉讼期间的时间,不计入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所以,对于目前的劳动争议,无论处理的时间有多长,均不影响进行工伤认定。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一)不可抗力;(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作者:中国劳动关系网 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 时间: 2015-3-23 14:31

中国劳动关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2、
凡本网的所有原创作品,包括标有“中国劳动关系网”版权LOGO的图片,版权均属于中国劳动关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劳动关系网”和作者姓名。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您因版权等问题需与本网联络,请在15日内联系junbo@hr66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