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是08年12月份进的现职公司,直到今年三月份(2010-03)公司才和我签劳动合同,才给我买社保。现在我辞职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另外我们的工资是通过银行卡发放的,未签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怎么确定?
专家解答:
您好,对所提出的问题答复为:第一、可以要求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2倍工资的赔偿。是从2008年2月1日开始到2008年12月31日为止。第二、因为到2010年3月才购买社保,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是1个半月工资。第三、既然工资是通过银行发给,就很好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否则单位为什么会支付工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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