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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现单位2004年入职,今年7月份到期,因原合同规定是合同期未满如果辞职都要赔偿给单位违约金的。据说新劳动法(2008年?)规定,只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现在续签合同的话,新合同的保护是依照04年签合同时候的旧劳动法,还是现在劳动法的新规定呢,谢谢。 专家解答:
续签劳动合同,应当依照2008年生效的《劳动合同法》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