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我想问一下公司在给员工发考核任务确认书的下方写到“风险告知:6月底或12月底,对于不能完成累计销售收入考核指标人员,为不合格人员,不合格人员如不自动辞职,则调整到储运部分拣打包岗位”。另外又接着写到“本人知悉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知晓公司‘风险告知’事项,一旦发生对本人的真实结果与影响,本人理解并接受上述任务及考核标准,并且遵守公司有关薪酬和岗位调整的考核激励办法”。要求本人签字,同时还要求分管领导确认,我作为分管领导是否应该签字确认;这个考核指标同时也针对我们,我如果签了是否间接承认上述的规定,这样对我在与公司签署考核任务时有影响?另外公司制定考核任务是在3月份,但已按照这个指标对员工进行奖金分配,而到目前为止也没有正式的文件出台却已经按此制度执行是否合理?请赐教!
专家解答:
你作为分管领导签字是履行你的职务行为,如果要求你与其他员工分别进行签字确认属于员工同意该考核确认书的行为,是两个概念.建议在签订此类协议时,特别注明你的身份为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