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公司上班一个多月了,没签劳动合同,第一个月他压了我半个月薪酬,给了我张票根,上面写得是:培训费700元,辞职需提前一个月。(可事先没跟我说过,他说是忘记了,又跟其他员工说明).请问这又违反劳动合同吗?<p>还又,我现在另有发展了,可20天后要到另一公司报道,我辞职后可以追回那被压得工资吗?补充一次啊:这公司应该没注册,应该属于工作室形式。
专家解答:
根据劳动法,公司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应支付你双倍工资。
公司不应扣压你的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反应此情况。
如果以公司扣压的工资理由辞职,可以不用等。马上就可以辞职。(如果扣压工资理由成立)
具体的事情最好向当地的劳动部门资询,因你说的情不具体。仅作为你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