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hr668.com/bbs/index.asp) -- 企业文化 (http://hr668.com/bbs/list.asp?boardid=1) ---- 重磅!新规已施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更方便 (http://hr668.com/bbs/dispbbs.asp?boardid=1&id=32818) |
-- 作者:wxyhr302 -- 发布时间:2017-5-31 8:39:58 -- 重磅!新规已施行,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更方便 你知道吗?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 每年要处理约30万件劳动人事争议案件 涉及劳动者约50万人! 中山2016年全年受理仲裁案件6450宗 涉及人数1.42万人 案件这么多 新法来加速 近期,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从预防、调解、仲裁等方面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机制,畅通调解仲裁渠道,加快争议化解速度。 都有哪些亮点呢? 基层调解加速度,原则上15日内办结 《办法》规定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人民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应当当场出具收件固执,原则上应当当成征求对方当事人的意见,3日内开展调解,原则上15日办结。 新突破与创新:文书公告送达时间缩短30天 按照《办法》规定,仲裁文书公告送达时间从现在的60日缩短至30日。集体案件可按规定布告送达仲裁文书,这将大大简化仲裁程序。 简单案件可书面审理啦 目前,仲裁案件除庭前调解结案外,一般均要开庭审理,《办法》实施后,将开通新方式——书面审理。 确立当事人本人到庭制度 《办法》首次确立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本人到庭制度。规定仲裁机构可以根据案件处理需要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到庭。 违反仲裁庭审纪律将被“请出”仲裁庭 《办法》规定,仲裁参加人违反仲裁庭纪律,未经仲裁庭许可擅自录音、录像、摄影;对仲裁工作人员和其他仲裁参加人侮辱、诽谤等,仲裁庭可以责令其退出庭审 。 当事人或者代理人被责令退出仲裁庭的,可视为其放弃庭审、质证等权利。 对争议处理过程中存在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威胁恐吓、破坏公共秩序、侮辱诽谤调解仲裁工作人员等行为的人员,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治安或刑事责任。 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办法》规定案件多发地区,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仲裁机构派驻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职工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申请法律援助的,无需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 概括地说 《办法》实施后 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办案速度更快 秩序更严明 大家要走的程序更少啦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自成立以来,建立了以成都、广州、北京、上海、深圳为中心辐射全国的300多个网点,网点遍及中国大陆31省市,直属分公司覆盖全广东21个地级市,强大、齐全的服务网络高效、解决方案。提供全国的社保代理,公积金代理,劳务派遣等服务。 咨询热线: 联系人:魏先生 固话:020-38023598-8302 手机/微信:13411160517 QQ:125021615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803-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