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hr668.com/bbs/index.asp) -- 在线咨询 (http://hr668.com/bbs/list.asp?boardid=14) ---- 外派国外工作发生工伤后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全国社保代理公司 (http://hr668.com/bbs/dispbbs.asp?boardid=14&id=13942) |
-- 作者:bjbmy813 -- 发布时间:2015-7-21 17:36:50 -- 外派国外工作发生工伤后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全国社保代理公司 问题1:职工被派到国外发生工伤医疗费用是否可以报销? 答复:职工被派到国外或者到港、澳、台工作,发生工伤后在国外或者港澳台抢救治疗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回国后需要继续治疗的,应到本市工伤医疗机构就医,符合“三个目录”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问题2:工伤职工因病情治疗需要到北京市以外医院看病可否? 答: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受伤部位或职业病,因病情治疗需要到北京市以外的医疗机构治疗的,由工伤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经区、县医保中心同意备案,可到外省市基本医疗定点机构治疗 三个目录:即医保统筹金可以支付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是按照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具体项目和药品的报销标准由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①药品的报销: 药品主要分甲类、乙类和范围外三类。甲类药品纳入统筹支付,可以按规定报销;乙类药品须个人先负担一定比例后,再纳入统筹支付,如抗生素类药品“菌必治”,其费用在进入统筹金支付前,需个人先自负20%,剩余费用纳入统筹金支付;范围外药品费用完全由个人负担。 ②诊疗项目的报销: 诊疗项目分为全额统筹项目、部分统筹项目和范围外项目。全额统筹项目全部纳入统筹支付;部分统筹项目,须个人先负担一定比例后,再纳入统筹范围,如CT检查费用,个人要先负担20%,剩余费用可纳入统筹金支付范围。范围外项目的费用完全要个人自负。 ③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的报销: 凡不纳入统筹金支付范围的项目由个人负担;纳入范围的项目按标准予以报销。如床位费:三级医院23元/床日,超过此标准的床位费部分须由个人自负。实际床位费低于报销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纳入统筹。 骏伯人力集团是一家品牌人力资源外包机构,具有《保险兼代理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为企业公司客户提供专业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18801137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