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lyyhr2013
-- 发布时间:2018-2-1 13:55:24
-- 离职当月的社保应由谁缴纳? 原单位,新单位,还是职工
离职当月的社保应由谁来缴纳 针对职工离职当月的社保由谁来交的问题,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规定: 1、如规定职工必须干完一个月,否则单位缴纳的部分也由个人来承担; 2、或者规定15号之前离职的,当月减员,原公司不给缴纳当月社保,15号之后离职的,次月减员,原公司还是为职工缴纳当月社保。
那么,这些公司的规定真的合法吗? 根据我国的《社会保险法》第5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加上《劳动法》也规定,当月的工资还是由原单位支付,那么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该相应的缴纳社保。 由此看来,职工离职,当月的社保应该由原单位按正常情况缴纳,到次月起才停止缴费。并且,该由单位承担的部分不能由个人来承担。
离职后到新单位工作 1、离职后,原单位会到社保局申报减员,新单位不换地的,职工只需将原社保号报给新工作单位办理社保工作人员即可。 2、若新单位在异地,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卡到本市社保局拿《参保缴费凭证》,然后由本人或者新单位到当地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总之,这种情况不需要担心,因为新单位专门办理社保工作的人员会告诉你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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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代理的流程如下: (1)、双方确定合作意向后,双方签署人力资源外包协议(一式两份)。 (2)、骏伯公司将合作协议打印两份盖章,并附上我司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递送给贵司。贵司相关负责人收到后盖章,协议自留一份,并附上贵司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递送到骏伯; (3)收到协议后,骏伯公司将发给贵司指定对接人员工增减表信息,贵司将当月需要参保人员的信息填好发给我司对接人; (4)、骏伯工作人员会通知贵司员工收取参保所需材料; (5)、骏伯正常为贵司需参保人员参保; (6)、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提前),贵司向骏伯提供增减人员名单; (7)、骏伯收到贵司代理人员的增减员资料后,于每月7日前提供《费用明细表》给贵司确认,《费用明细表》包含费用项目为服务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以及服务费等; (8)、贵司审核收费明细无误后,每月10日前,将所有费用汇入骏伯指定银行帐户,骏伯在费用到账后及时办理代理人员保险并在七个工作日内向贵司提供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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