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hr668.com/bbs/index.asp) -- 企业招聘 (http://hr668.com/bbs/list.asp?boardid=19) ---- 南昌社保代理 未订立劳动合同辞职后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http://hr668.com/bbs/dispbbs.asp?boardid=19&id=34873) |
-- 作者:lyyhr2013 -- 发布时间:2018-7-12 14:51:08 -- 南昌社保代理 未订立劳动合同辞职后能否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李某从2009年起进入江西南昌A企业工作,从事窗口服务工作,期间多次和企业领导商议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该企业为其购买社保,该企业多次拒绝李某的要求。在该企业工作期间,除未签订劳动合同及购买社保外,李某的一切工资待遇与其他签订了合同的员工相同。2016年年底,李某再次提出要A企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遭到拒绝,李某遂辞职不干,并要求A企业为其补缴社保,同时支付补偿金。 关于本案例中李某可否要求A企业补缴社保、支付补偿金,存在两种不同观点: 第二种观点认为,A企业需为李某补缴社保并支付补偿金,李某和A企业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李某和A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同时也具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其所获得的报酬是因受雇而取得的。 小编同意第二种观点,主要理由如下: 其次,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保险费。”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法律上的强制义务,而且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故李某辞职后仍可要求A企业为其补缴社保。 再次,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综上所诉,李某在辞职之后,可要求A企业为其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缴、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全国300多个城市:陆续建立了以广州、北京、上海、深圳为中心辐射全国的300多个网点,网点遍及中国大陆所有31省市,是中国网点覆盖全广东21地市及中国大陆31省市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 社保咨询及办理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