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hr668.com/bbs/index.asp) -- 劳动关系 (http://hr668.com/bbs/list.asp?boardid=20) ---- 断缴再补缴?这些地方不允许! (http://hr668.com/bbs/dispbbs.asp?boardid=20&id=39643) |
-- 作者:ljhr2012 -- 发布时间:2022-9-21 8:56:06 -- 断缴再补缴?这些地方不允许! 断缴再补缴?这些地方不允许! 有一部分的人,因为换工作等原因造成了社保中断,打算在找到工作之后再补缴,认为补缴和正常缴纳的社保并无差别。 注意,这种思维是不对的! 如果在意购房、购车的话,有些城市即使是补缴了社保,也是不承认的! 以广州为例: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F办公厅关于贯彻广东省人民政F办公厅转发国WU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第二条:“非本市戸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规定,买家不可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保获取购房资格。 除此之外,非广州戸口人员参与广州号牌摇号,需要两年以上连续缴纳社保记录(不含补缴)。 办理港澳台通行证、普通出入境护照非广州戸籍人员需要一年以上连续缴纳社保记录(不含补缴) 所以一定了解所在城市在购房、摇号等方面对社保连续性的要求,以及是否承认社保补缴以及补缴时长,否则断缴之后,之前的社保交了也是白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