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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ljhr2012
--  发布时间:2022-10-12 8:48:33
--  医|保缓缴常见问题答疑,看这里!

|缓缴常见问题答疑,看这里!

为切实保障民生,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进一步稳定市场主体,根据国家、省关于做好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保险单位交费工作的有关精神,郑州市|局等5部门联合出台了缓缴职工基本医保险单位交费工作的交费政策,按照“免申即享”的惠企理念,对20229-11月单位基本|费实行缓缴。

一、实施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保险的单位,缓缴那些部分费用?

答:缓缴内容为职工基本医保险单位交费8%部分和生育保险单位交费1%部分。其中个人部分仍需缴纳,参保的单位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交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

二、缓缴的期限是什么?

答:纳入缓缴范围的参保的单位,20229月、10月、11月三个月为缓缴月份,缓缴期为三个月。

三、缓缴期内的职工|待遇如何享受?

答:缓缴期间的相关参保的单位参保人,其个人账户按规定计入,发生的符合职工|政策规定的医费用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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