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hr668.com/bbs/index.asp) -- 劳动关系 (http://hr668.com/bbs/list.asp?boardid=20) ---- 保洁员遇交通事故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http://hr668.com/bbs/dispbbs.asp?boardid=20&id=40266) |
-- 作者:ljhr2012 -- 发布时间:2023-3-29 14:59:51 -- 保洁员遇交通事故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代缴广州一档社保,代买广州社保一个月多少钱,代办广州五险一金 业务:社保交费/补缴/查询, 办理公积金, 发工资, 代签员工合同、 劳务派遣外包, 人事外包代理,缴纳养老保险, 退休办理手续, 办理工伤报销, 生育险申报和津贴。咨询热线:骏伯黄生183-1944-4741 。 保洁员遇交通事故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杨某是生物公司的一名保洁员,杨某在驾驶电动自行车前往公司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为了替杨某申请工伤认定,杨某家属通过仲裁和法院诉讼,要求确认杨某与生物公司的劳动关系。 生物公司辩称,杨某在公司从事的保洁工作属于临时性、辅的助性工作,不是公司业务的组成蔀分,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而且事发当天杨某因农忙请假,因此发生事故时并非在上班途中。但是,生物公司未能提交杨某请假的书面凭证。 评析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劳动关系的确认以及“上下班途中”的界定。 关于劳动关系的认定,《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本案中,杨某在生物公司做保洁员,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杨某服从生物公司的管理,从事公司安排的工作并领取报酬;杨某从事的保洁工作保证了生物公司工作场所的整洁,因此同样属于公司业务组成蔀分,这些都表明公司对杨某用工,不能因为杨某从事临时性、辅的助性工作而否认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 本案中,生物公司提出事发当天杨某因农忙请假而非在上班途中,但未能提交杨某请假的书面凭证,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业务关键词:代理广州社保中介,广州公积金办理,广州五险一金挂交,代买广州公司社保,代交广州个体社保,广州社保五险外包,广州工伤报销,广州生育险待遇报销,广州发工资中介,广州派遣外包,广州人事中介代理 业务对接:骏伯黄生 18319444741 QQ:2628459114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03-806/827-829 社保扣费公司: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天河、番禺、增城)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