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hr668.com/bbs/index.asp) -- 劳动关系 (http://hr668.com/bbs/list.asp?boardid=20) ---- 提离职未满30天,公司让员工提前走人合法吗? (http://hr668.com/bbs/dispbbs.asp?boardid=20&id=40362) |
-- 作者:ljhr2012 -- 发布时间:2023-4-18 14:01:44 -- 提离职未满30天,公司让员工提前走人合法吗?
提离职未满30天,公司让员工提前走人合法吗? 我们都知道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提出离职后还没到30天,公司能让员工提前走人吗? 案情摘要 常先生入职某贸易公司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8月18号常先生向公司递交辞职通知书。 8月22日公司已批准你的离职请求,你在三口内办理完工作交接即可。 常先生说公司不做不对,要仲裁! 这样可以吗?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离职要提前30日单位的权利。劳动者在递交辞呈后,如果单位没有在30日内予以批准,劳动者不得离岗。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动者提出辞呈后,如单位需要,可以要求劳动者继续履行30日的劳动义务;如单位不需要,在预告期30日内,单位可随时同意劳动者离职并做好工作交接。 本案中,贸易公司在预告期内批准同意,并让常先生办理离职手续,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常先生的仲裁请求无法获得支持。 福州、泉州、厦门 + 全 福 建 省 业务: 代理买社保、公积金业务、代签劳务合同、发放工资扣个税,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处理五险待遇:报销女性生育险和津贴、工伤处理和申报、养老转移、失业险待遇、看疒报销处理等等。 业务联系:骏伯黄生 手机+V 183 1944 4741 办公QQ:2628459114 公司总部: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楼 参保公司:广州骏伯人力集团(广州总部、福州、泉州、厦门)分公司 简介:广州骏伯人力集团2003年3月成立! 人力外包代理20年行业经验! 成立自有75+家分公司! 交300多个城市外包业务服务! 公司拥有100多个服务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