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hr668.com/bbs/index.asp) -- 劳动关系 (http://hr668.com/bbs/list.asp?boardid=20) ---- 劳动用工案例:劳动合同到期了,劳动者提出不续签,单位要支府经济补偿吗? (http://hr668.com/bbs/dispbbs.asp?boardid=20&id=40562) |
-- 作者:ljhr2012 -- 发布时间:2023-6-1 10:11:52 -- 劳动用工案例:劳动合同到期了,劳动者提出不续签,单位要支府经济补偿吗? 深圳社保深圳代理公司,代理深圳劳务派遣用工,深圳人力资源公司 劳动用工案例:劳动合同到期了,劳动者提出不续签,单位要支府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均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府经济补偿金。 小贴士: 例如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前,单位发出书面通知,在维持原有待遇条件的情况下想与员工续约,但如果届时劳动者未答应,是符合“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的,单位不需要向他支府经济补偿金。但如果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的,单位应当支府经济补偿。 免费为大家提供全国各地社保政策咨询服务!! 解决用工问题:购买社保、五险一金业务,代签员工合同,发放工资扣个税,管理劳务派遣等。五险待遇:劳动纠纷处理、报销生育津贴、工伤处理申报、养老转移等 业务联系:骏伯黄生 手机、V:183 1944 47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