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hr668.com/bbs/index.asp) -- 劳动关系 (http://hr668.com/bbs/list.asp?boardid=20) ---- 社保知识: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 (http://hr668.com/bbs/dispbbs.asp?boardid=20&id=40631) |
-- 作者:ljhr2012 -- 发布时间:2023-6-19 14:08:49 -- 社保知识: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 免费为大家提供全国的各地五险一金政策咨询服务!! 社保知识: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的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甚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代缴江门员工社保,代理阳江一档社保交费,代交云浮公司社保 骏伯人力集团外包业务: 解决用工问题:办理社保扣费、五险一金业务,签员工合同,劳务派遣用工;解决用工劳动纠纷、代理工伤事故待遇报销、女性生育待遇处理、养老待遇办理等等。 欢迎大家来电咨询: HR骏伯黄生 手机、V:183 1944 4741 国自有80+分公司、广东省内27个分公司、办理全国270个城市业务、数百个服务团队、服务各行各业公司企业上万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