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hr668.com/bbs/index.asp)
--  劳动关系  (http://hr668.com/bbs/list.asp?boardid=20)
----  社保资讯热点:试用期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http://hr668.com/bbs/dispbbs.asp?boardid=20&id=40896)

--  作者:ljhr2012
--  发布时间:2023-8-4 16:06:52
--  社保资讯热点:试用期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社保资讯热点:试用期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

“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社保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因此,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业务骏伯集团江苏8个分公司受理

江苏社保、公积金、发工资、代签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外包,处理劳动纠纷、工伤事故报销、女性生育待遇处理  + 全国300城市人力外包业务

欢迎大家来电咨询:

HR黄生

/V: 18319444741

<!--EndFrag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