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hr668.com/bbs/index.asp) -- 劳动关系 (http://hr668.com/bbs/list.asp?boardid=20) ---- 劳动用工分享: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知识点你要懂! (http://hr668.com/bbs/dispbbs.asp?boardid=20&id=41251) |
-- 作者:ljhr2012 -- 发布时间:2023-12-21 15:57:17 -- 劳动用工分享: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知识点你要懂! 劳动用工分享: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知识点你要懂! 小美就进入公司,勤勤勉勉地工作。过完今天,她工作时间就满10年了!下班前,公司HR照例送来了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李经理!这合同是不是给错了?我们不是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哎呀,没啥区别的,你先签嘛! 问题来了:小美为什么提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和小美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法吗? 一、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简单来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因此具有相对的长期性、稳定性。 二、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三)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四)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递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小美的情况符合第二种情形,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小美的公司照例和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外包服务:员工退休金办理、办理女性生育待遇+津贴、工伤事故申报和报销、办理失业金业务、员工看疒报销、发放工资薪酬、申报个税、代签劳动合同等等 联系人: 骏伯黄生 办公热线:18319444741(V同) QQ:2628459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