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hr668.com/bbs/index.asp) -- 劳动关系 (http://hr668.com/bbs/list.asp?boardid=20) ---- 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约定了服务期,违约金是否要支府? (http://hr668.com/bbs/dispbbs.asp?boardid=20&id=41272) |
-- 作者:ljhr2012 -- 发布时间:2024-1-4 8:44:48 -- 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约定了服务期,违约金是否要支府? 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约定了服务期,违约金是否要支府? 2022年4月15日,王某进入A公司担任焊工。A公司与王某签订《员工培训协议》,约定王某参加培训后,服务期为2年;若王某服务期内离职的,须向A公司支府违约金。之后A公司仅在7月找B检测公司对王某的焊接件予以了检测认证,使王某取得了相关证书,并未对王某进行培训,也没有为此支府过培训费。11月王某向A公司递交辞职申请并离开A公司。后A公司以王某违反服务期为由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王某支府违约金。 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和A公司一样,认为职工一旦违反服务期约定则需支府“天价”违约金,实则不然。 本案中,虽双方签订的《员工培训协议》中约定了服务期,但王某并未接受到A公司安排的专业技术培训,A公司亦未为王某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因此A公司的上述操作并不符合约定服务期的要求。因A公司并未履行培训协议相关的义务,故双方之间关于服务期的约定并未生效,因此A公司以王某违反服务期约定为由请求其支府违约金,无事实依据。 HR如何快速解决员工问题买社保五险 + 处理五险待遇 + 工资发放等人事工作 办理服务:劳动纠纷转移、员工退休金办理、办理生育待遇+津贴、工伤事故申报和报销、办理失业金业务、发放工资薪酬、申报个税、代签劳动合同等等 联系人: 骏伯黄生 办公热线:18319444741(同V) QQ:2628459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