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hr668.com/bbs/index.asp) -- 劳动关系 (http://hr668.com/bbs/list.asp?boardid=20) ---- 热点资讯:多地工作过,如何确定该领哪个地方的养老金? (http://hr668.com/bbs/dispbbs.asp?boardid=20&id=41313) |
-- 作者:ljhr2012 -- 发布时间:2024-1-19 9:52:17 -- 热点资讯:多地工作过,如何确定该领哪个地方的养老金? 热点资讯:多地工作过,如何确定该领哪个地方的养老金? 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六条规定,外省籍参保人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1、参保地=户籍地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参保地≠户籍地→蕞后参保地缴满10年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蕞后参保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参保地≠户籍地→蕞后参保地不满10年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参保地≠户籍地→每个参保地均不满10年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