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hr668.com/bbs/index.asp) -- 企业文化 (http://hr668.com/bbs/list.asp?boardid=21) ---- 社保这样缴到时会吃亏的 (http://hr668.com/bbs/dispbbs.asp?boardid=21&id=35543) |
-- 作者:wmxhr0219 -- 发布时间:2018-11-28 8:40:26 -- 社保这样缴到时会吃亏的 社保这样缴到时会吃亏的 核心提示 随着社会的发展,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大多数人都参保并选择了连续缴费,然而有一部分人却因为种种原因,选择了中断缴费,想在退休前一次性补缴。 过去这种做法似乎可行,然而随着各项政策的逐步实施,中断缴费人员必须要按年连续缴费,否则将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市社保局提醒广大中断缴费人员注意: 特别提醒临近退休5年内人员注意: 在规定时间内,个人缴费到账时间越早,个人账户产生的利息越多,将来的养老金水平也越高。符合领取社保补贴的人员按年缴费还可以减少缴费成本。 2018年后不再允许跨年缴费 各类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人员,应当按照年度连续缴费。因个人原因自行中断的缴费年限,不能以事后追补缴的方式进行补缴。 如由于个人就业和家庭收入等原因造成当年无力缴费,个人仍有连续缴费意愿的,可以在当年缴费期结束前向市社保局提交书面缓缴申请,可以暂缓缴费。 已经申请缓缴养老保险费人员,在缓缴期未结束(包括缓缴到期和提前缴费两种情况)前,不能再次申请缓缴。 缓缴期结束,参保人仍未缴纳的,视为个人违约并自愿放弃该缴费年度的缴费权益。对中断的缓缴年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再受理补缴业务,计算基本养老金时不计为缴费年限。 特别提醒缴费年限可能满20年人员注意: 2015年1月1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1995年7月以后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20年的,养老金才能加发。如果2018年后不按年缴费,又不申请缓缴的,视为放弃补缴,欠缴的缴费年限不再计算,加发政策可能不再享受。 补缴超过3年人员办理跨省转移需符合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