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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wmxhr0219
--  发布时间:2022-5-24 9:21:50
--  “小病大养”“虚假病假”如何管?
“小病大养”“虚假病假”如何管? 2021年6月,青岛劳动仲裁委驳回了这样一起仲裁申请。员工胡某2016年与所在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9年1月胡某因病长期休假,2020年5月公司送达医疗期满返岗工作通知,要求胡某按期返岗,如不能返岗 也无法从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岗位,公司将于一个月后解除劳动合同。 胡某病休期满仍未返岗,公司在支付其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费后解除劳动合同,胡某提起仲裁申请,却被依法 驳回。 赵琰说:“该公司已经尽到了法律规定的程序性要求和平等协商的义务。但如果用人单位忽略了这个程序,没 有征询劳动者是否能去其他岗位的意见,在劳动者医疗期满后继续休病假的情况下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则违反 了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就要承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的责任。” 针对“小病大养”“虚假病假”等问题,赵琰表示,享受医疗期虽然是劳动者的权利,但也要诚实守信,遵守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劳动者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予以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吴洁表示,实践中,应该在法律政策和执法层面,为劳动者营造一个宽 松的休息休假条件和环境,既要保护劳动者的权利,也要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平衡两者利益,共同 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