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hr668.com/bbs/index.asp) -- 企业文化 (http://hr668.com/bbs/list.asp?boardid=21) ---- 不能重复参保 (http://hr668.com/bbs/dispbbs.asp?boardid=21&id=39507) |
-- 作者:wmxhr0219 -- 发布时间:2022-7-21 13:43:24 -- 不能重复参保 2022年5月,全过统一的以疗保障信息平台已全面建成,同时,各省的社保系统都在陆续切换到全过统筹信息系统。以保、社保系统数据联网,意味着人社步、以保具将对以社保数据进行清算,重复参保的人需要注意了,请转给员工! 一、什么是重复参保? 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以疗保险制度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以疗保险制度,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 举个例子:如果一个来乌市工作的参保人在乌市已经参加了职工以保,又在老家参加了城乡居民以保,就是属于重复参保。 二、重复参保有哪几种类型? 重复参保有两种类型: 一是制度内重复参保,即在同一个以疗保险制度内,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 二是跨制度重复参保,即同时参加了职工基本以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以疗保险。 对于大多数人而言,重复缴纳社保是为了享受多重待遇,比如社保跟买车、买房等政策挂钩,但是也有人听信谣言,觉得缴纳两次社保,就能享受双重待遇。 在这里提醒大家,重复参保不能享受双重待遇,还可能涉嫌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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