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hr668.com/bbs/index.asp) -- 企业文化 (http://hr668.com/bbs/list.asp?boardid=21) ---- 医保大变,单位缴费部分不再计入个人账户 (http://hr668.com/bbs/dispbbs.asp?boardid=21&id=39630) |
-- 作者:wmxhr0219 -- 发布时间:2022-9-9 10:02:00 -- 医保大变,单位缴费部分不再计入个人账户 医保账户分为两部分: 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 改革之前,单位缴纳的医保,一部分纳入统筹基金,一部分存入职工的个人医保账户,但随着各地医疗门诊共济制度的执行,单位医保缴费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现目前,各地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比例调整的部分基本与国家方案保持一致。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总的来说,各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在落地过程中均以中央整体规划为参照,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平稳推进政策落地实施。 虽然个人医保账户的钱是变少了,但是个人医保账户的用途变广了,保障能力也更强了。 随着各地医疗门诊共济制度的落实,北京、广东、青海等省市明确参加职工医保的子女们个人账户可以给自己的父母使用,可以给子女使用,实行家庭范围内的共济。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医保不能给家里人看病报销的。 医保门诊共济简单来说就是门诊的费用,也可以用医保报销。 医保门诊共济之后,将普通门诊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报销额度至少50%。 根据各省市落地执行的文件,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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