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hr668.com/bbs/index.asp) -- 企业文化 (http://hr668.com/bbs/list.asp?boardid=21) ---- 人社部关于产假从何时起算的答复,潮州劳务派遣 (http://hr668.com/bbs/dispbbs.asp?boardid=21&id=39742) |
-- 作者:wmxhr0219 -- 发布时间:2022-10-26 13:59:42 -- 人社部关于产假从何时起算的答复,潮州劳务派遣 人社部关于产假从何时起算的答复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请问上述规定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应如何理解?女职工产前可以休假30天吗?单位是否可以制定规章制度要求女职工工作至产前10天? 回复:您好!我们已收到您的来信,经研究,现就您询问的事项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规定,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女职工产前可以休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包括在98天的产假之中。地方另有规定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 第八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如何理解产前休假十五天的规定? 答:女职工产假九十天,分为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十五天,产后假七十五天。所谓产前假十五天,系指预产期前十五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潮州社保人事劳务派遣代理服务流程:1、咨询确定方案,2、签订代理劳务派遣协议,3、操作业务。 我司介绍: 骏伯人力公司成立于2003年!直属分公司富盖全过!服务客户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明公司。 我司专注于劳务派遣各项目、代发工资、猎聘等人事外包工作;专页的人做专页的事,骏伯公司为企业解答各种社保人事疑虑问题,有需要请致电! 公司名称: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潮州分公司 资询联系:13560383140(唐先生) 办公QQ:1027223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