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hr668.com/bbs/index.asp) -- 企业文化 (http://hr668.com/bbs/list.asp?boardid=21) ---- 单位未缴社保,劳动者可要求强制征缴 (http://hr668.com/bbs/dispbbs.asp?boardid=21&id=40353) |
-- 作者:wmxhr0219 -- 发布时间:2023-4-17 9:12:35 -- 单位未缴社保,劳动者可要求强制征缴 小陶已入职6个多月了,可工资单中一直没有扣缴社保费的记录。于是,他就询问公司人事主管。人事主管回答说:年轻人不需要社保,不丢饭碗才最重要。小陶认为公司的做法侵犯了他的社会保险权,但不知道该如何维权?也不知道能否到法院起诉公司? 小陶与公司之间关于缴纳社保的争议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因此,小陶只能通过向有关管理部门投诉进行处理。 具体来讲,小陶可采取的措施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公司改正。当然,小陶也可以向社保征收机构投诉。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社保征收机构核实小陶的投诉内容之后,首先应采取的措施是责令公司限期缴纳社保。如果公司在限定期限内仍不缴纳,则应申请人社局或者税务局作出划拨社保费的决定,然后通知金融机构予以划拨。另外,如果公司账户余额不足且又不愿意提供担保的,征收机构可以申请法院扣押、查封其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保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