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hr668.com/bbs/index.asp) -- 企业文化 (http://hr668.com/bbs/list.asp?boardid=21) ---- 经济补偿的N、N+1、2N、2N+1 (http://hr668.com/bbs/dispbbs.asp?boardid=21&id=40407) |
-- 作者:wmxhr0219 -- 发布时间:2023-4-26 9:45:00 -- 经济补偿的N、N+1、2N、2N+1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的法律法规对员工的离职补偿金进行了相关的规定。 在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须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N"指的是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员工离职前的12个月的平均工资。通俗点可以理解为:N代表了员工在公司的司龄,也就是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基数。 "N+1"指的是经济补偿金+1个月的代通知金。 “2N"指的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 “2N+1"和“2(N+1)"两种方式,没有法律依据,是不存在的。但许多公司为了尽快和员工协议离职,会提出2N+1的赔偿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