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hr668.com/bbs/index.asp) -- 政策法规 (http://hr668.com/bbs/list.asp?boardid=4) ---- 人社部:跨省就业养老保险可以个人账户封存计息 (http://hr668.com/bbs/dispbbs.asp?boardid=4&id=35476) |
-- 作者:wqzhr2011 -- 发布时间:2018-11-15 17:25:28 -- 人社部:跨省就业养老保险可以个人账户封存计息 参加养老保险,如果跨省就业,原来的社保怎么办? 条例明确,个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进行封存,个人账户按规定计息。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向国家规定的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基本养老金。 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平台,查验其在不同参保地的缴费情况,审查其缴费年限,并归集相应养老保险基金后,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