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hr668.com/bbs/index.asp) -- 人才租赁 (http://hr668.com/bbs/list.asp?boardid=6) ---- 在广州办理积分制入户注意啦!请收好这份积分入户办事指引 (http://hr668.com/bbs/dispbbs.asp?boardid=6&id=31894) |
-- 作者:zphr108 -- 发布时间:2017-3-8 17:13:26 -- 在广州办理积分制入户注意啦!请收好这份积分入户办事指引 广州警方温馨提示:请错峰办理积分制入户手续 广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3月2日发出温馨提示:取得积分制入户资格的市民朋友们,由于广州市各户政办证大厅警力、场地有限,日常办理各类户政业务的群众较多,且2016年度积分制入户名额多达1.3万多人,为避免扎堆排队,节省办事时间,请大家按照《积分制入户办事指引》提示,尽量错峰办理入户手续。同时,积分制入户指标卡自签发之日起90天内均可前往拟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复核,请大家不用着急,合理安排时间。 积分制入户办事指引 为了您更方便快捷办理入户手续,建议您采取以下预约方式办理: 1.广州金盾网:登陆广州金盾网(http://www.gzjd.gov.cn/),点击滚动栏的户政智能咨询引导平台,选取办理事项,进入智能咨询引导,选择“入户复核”或“入户登记”等事项,查看所需证明材料后,再点击网上预约办理,按屏幕提示操作,办理成功后,会收到预约申请通过的短信。 2.公安微信公众号: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在下方微信菜单中依次点击:服务事项—户政业务—户政智能咨询预约平台,选取办理事项,进入智能咨询引导,选择“入户复核”或“入户登记”等事项,查看所需证明材料后,再点击网上预约办理,按屏幕提示操作,办理成功后,会收到预约申请通过的短信。 3.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分厅:登陆网上办事大厅广州分厅(http://wsbs.gz.gov.cn),依次点击:个人事项—我要预约—专业大厅—户政业务预约,选取办理事项,进入智能咨询引导,选择“入户复核”或“入户登记”等事项,查看所需证明材料后,再点击网上预约办理,按屏幕提示操作,办理成功后,会收到预约申请通过的短信。 预约成功 按照户政业务预约的时间,申办人持本人《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原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拟入户地址的相关资料到拟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现场办理入户复核。 非本省户籍人员 持《准予迁入证明》、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材料回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本省户籍人员 待原籍地公安机关办理省内户口迁移一站式核准迁出后,将会接到短信或电话通知(约一周时间)。申办人无需回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按照户政业务预约的时间(尚未开通预约服务的办理点除外),到拟入户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入户地派出所)现场办理入户登记手续: 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准迁出后 1.非本省户籍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拟入户地址的相关资料。 2.本省户籍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籍居民户口簿、《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拟入户地址的相关资料。 备注: 1.办理时请按照户政智能咨询引导平台指引或广州金盾网相关须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如需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需本人带二代证相片回执和二代证相片2张亲临办理); 2.属立户的,还应提供所有业主的房产证明、居民身份证和同意立户意见; 3如有家属随迁的,还需提供随迁家属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 4.属广东省内户籍人员,若是集体户户主的,应先回原户籍地办理户主变更手续后再办理入户复核; 5.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公时间、地点、咨询电话请登陆“广州金盾网—网上办事—办事服务—户政”中详询,或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