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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fschj301
--  发布时间:2016-4-26 18:06:12
--  深圳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人事外包社保咨询和托管

 

劳务派遣用工是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而劳务派遣的特点就是雇用和使用相分离,雇用是派遣公司对员工,使用是用工企业对派遣员工,用工企业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这就是人才派遣的优势所在,而劳动派遣机构已经不同于职业介绍机构,它成为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能够在十几年里快速适用于各个行业的原因,是它能够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之余也能为企业减少人才储备,企业不需要养太多的闲人,企业大可以在旺季时加大派遣工需求量,在淡季时又能减少,这就是派遣用工魅力所在。

 

劳务派遣用工和传统用工有什么区别,劳务派遣具有什么特征和作用:

  一、劳务派遣三方主体关系。

  传统的用工只有两个主体,企业与员工,企业与员工是劳动关系,而在劳动派遣用工中,存在着三方主体:即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派遣公司与派遣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用工企业对派遣员工有劳动给付请求权,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通过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就被派遣劳动者的雇佣和使用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由此可见,相对于标准劳动关系而言,劳动派遣具有三方主体,并且形成了三角劳动关系。

  二、劳务派遣用工中存在两个合同。

  传统的用中只有一个合同,那就是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而在在劳动派遣中,至少应当存在两个合同:分别是人力派遣公司与派遣员工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还有人才派遣公司与用工企业之间订立的劳务派遣服务合同。这两个合同,这也是传统用工与派遣用工不同的一处吧。

  三、劳动力的雇佣和使用分离。

  在劳动派遣中,派遣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是被派遣劳动者的雇主,但却不是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给付劳动的对象;相反,用工单位虽然并非劳动合同的相对方,但依据劳务派遣合同,却是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给付劳动的对象,这就形成了“雇而不用、用而不雇”的局面。而雇用分离的特点正是人才派遣的本质特征,也是劳动派遣对标准劳动法律关系的革新和突破。

 

骏伯人力集团成立于2003年,至今已有21年的劳务派遣服务行业经验。以良好的组织管理体系,成熟的运作和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品牌信誉,业务覆盖全国。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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