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http://hr668.com/bbs/index.asp) -- 社会保险 (http://hr668.com/bbs/list.asp?boardid=7) ----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这些问题,你真的了解吗? (http://hr668.com/bbs/dispbbs.asp?boardid=7&id=35358) |
-- 作者:wxyhr302 -- 发布时间:2018-10-30 8:54:36 --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这些问题,你真的了解吗?
小伙伴们,交了那么久的公积金,不知道你有没有以下疑问~住房公积金是工资条上最常见的扣缴项目,但您真的了解它吗?试用期职工,单位要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吗?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缴存住房公积金吗?对于退休返聘人员,用人单位该不该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呢? 对于上述问题, 可能你需要了解到以下4点 住房公积金的“冷知识”! 1试用期职工,单位要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2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缴存住房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作为职工法定的住房储金,是具有强制性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中的合同条款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无效。所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3单位是否需要为退休返聘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劳动者已经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包括:劳动者达到法定离退休年龄,在原工作岗位延长一定的工作时间;劳动者离退休后被原用人单位聘用回原单位从事同种或不同种工作;劳动者离退休后在劳务市场重新进行择业,到原用人单位之外的单位工作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0〕12号)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由于返聘人员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所以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强制缴存范围。 4职工病假期间,单位是否应该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所称的在职职工,是指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6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经离 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 可见,如果职工由于病伤产假的原因在6个月内暂时没有在用人单位工作,只要该职工仍然由所在单位支付工资,则单位应当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作为国内最早从事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机构,骏伯人力集团在人力资源行业刚起步时就开始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及广泛的影响力,积累了丰富的HR外包实操经验,成为行业中的领先者。 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缴、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社保咨询及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经理 手机/微信:13411160517 QQ:1250216152 热线:020-38023598-8302 地址:东莞市莞城可园南路5号联讯大厦六楼6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