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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pxmhr2011
--  发布时间:2015-5-18 9:43:43
--  广东社保:工伤伤残津贴平均再涨10%
 

广东社保:工伤伤残津贴平均再涨10%
 

近日从广东省人社厅获悉,该厅已发布《关于2015年度调整我省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从今年11日起,将统一调整全省工伤伤残津贴,各地要确保在20155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

  定额涨128元再加定比5%

  这次调整对象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201412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伤残津贴、在今年1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伤残津贴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一类是20151月至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月标准时,同时按通知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伤残津贴之月起发放。

  除了每人每月128元的定额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还可再享受5%的定比调整。20141231日前已经领取伤残津贴的,按本人调整前伤残津贴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20151月至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按本人首次领取伤残津贴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调整保底线至2010元

  对今年630日前(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除了享受普遍调整的待遇,每人每月还将加发100元,全年共1200元,单列一次性发放,不纳入伤残津贴年度调整基数。

  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军转干部,经调整后未达到所在市调整后平均水平的,按该市平均伤残津贴额计发。

  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经调整后其伤残津贴仍低于2010/月的,按照2010/月的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