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领王小姐:新公司刚开了三个月,现公司开始发展起来,需要为员工办理社保,请问应该怎么申请办理?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回复:2009年10月起社保费由地税部门“全责征收”,缴费单位应参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以及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五险一金。
以下为缴费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程序:
地税登记部门办理社保缴费登记—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所属区主管地税部门核定社保费险种—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为员工备案—通过省网系统为员工进行增减员—网上申报划扣社保费—社保部门领取社保登记证。
提交以下资料:
1.《缴费单位应缴险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原件一式二份。
缴费单位为职工办理参保增减员手续前,须先按规定到劳动部门(就业中心)办理用工备案,缴费单位自行保存经劳动部门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以备核查(本市城镇户籍员工只需办理增员备案),再到地税部门办理增减员登记。劳动用工备案属社保部门管理,有关办理的流程,请您向社保部门咨询了解,电话为(020)12333。
在新入职单位办理增员前,先要确认原来的旧任职单位已经帮此人办理了减员手续或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已办理停保手续。缴费单位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起薪当月办理增员(劳动合同签订月份)。当月应增员的,可在一个月内多次办理,不受是否该缴费单位是否已申报当月社保费的限制。增员后可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保费。
已开通网络申报社保费的缴费单位,办理增减员业务可在网上办税大厅或主管税局前台办理。如在网上进行增员成功的,则无须再前往办税厅重复办理。增员后可在网上进行社保费的申报缴纳。电子办税服务厅具体操作指引可参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首页“办税服务 > 资料下载 > 操作手册 > 电子办税服务厅”的指引。
之后的每个月,企业增减员,社保缴纳,劳动保障中心的审批检查,员工离职的转移手续,还有各种劳动纠纷等等,你还面临着方方面面的问题,试问,一家新公司,重点在什么地方?在这样繁琐的人事关系中吗?当然不是。您应该把更多的精力、资源投入到公司的核心事务中去,
因此找一家优质人事公司,既为您省时省力,又为您节省开支,专业团队还能为您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它可以为您做到的有这些:
1、新成立公司可以免去开社保账户麻烦,直接在我司账户下参保,各项年审,由我司提供参保证明就可以了;
2、办事处等没有注册单位,必须要挂靠公司才能购买的;
3、外资、合资公司由我公司代理的话可以省8%的养老基金,年审事务由我们这边出具参保证明就可以。
代理程序:1、经过平等友好协议,双方签定代理协议,确定贵公司购买人数、月份、基数;
2、我司根据贵司要求,做好付款通知与明细给贵公司确认,确认过没有问题后,贵司在规定日期前汇款或给现金到我司;
3、我司收到汇款或现金后,负责做好贵公司的社保增员。
4我司可以提供的单据:
1>、 我公司根据每月社保、服务费的实际金额为贵公司提供广州市统一税控票据,贵公司凭我公司票据入帐,贵公司必须每月20日前将次月社会保险、公积金费用以支票或转帐形式支付我公司,我公司在收到贵公司支票或到帐后即付贵公司票据。
2>、 购买社保的员工可以凭个人电脑号或身份证号码在社保网上查寻每月社保购买的情况,例如:社保基数、购买的险种、购买的时间
代理需要提供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参保人员:1>外地户口:暂住证、婚育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2>本地户口:户口首页与个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小一寸彩色相片一张,有办失业证的,失业证原件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