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仍可获工伤赔偿
专家观点: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可以看出,本案中,陈某获得商业保险金前提是双方存在保险合同,该合同属于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商业行为。而陈某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基于《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的规定,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无需双方合意约定,两者隶属不同的法律关系。且目前仍无法律规定意外伤害保险(商业险)和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兼得,且出于保护弱势群体(特别是工伤员工)考虑,应当认定两者可兼得。
案例分析:
根据以上案例,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仍需要承担员工的工伤保险赔偿,哪怕企业已经为员工购买了商业保险,也是不能了事的。社保是国家规定企业必须强制性为员工购买的,法律没有规定员工商业保险和社保不能兼得。所以还未曾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您,还未与员工购买社保的您,是否考虑为员工代办社保呢?无论您是想考虑保障员工切身利益出发还是为了企业节省成本的考虑,骏伯梁经理都可以为您量身定制一份社保方案。
一、企业在广州,考虑到员工在广州本地生活,享受社保险种待遇方便,可以为员工购买广州本地的社保,每个月的社保费合计为984.62元/人/月;
二、企业总部在广州,在广州其他城市有分部,需要为员工购买当地的社保,保障员工的待遇享受,我司在全国社保可代理区域达200个网点,广东省21地级市覆盖分公司,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成本最低的全国社保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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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果企业依然觉得社保成本居高不下,单纯考虑到不想承担员工的工伤风险,企业完全可以委托我司办理单工伤保险,单工伤保险成本去到14.45元/人/月,成本大大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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