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失业保险金会影响就业吗?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对以后找工作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失业保险金是单位和个人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后劳动者失业时享受的一项保障生活的基本权利。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4号)规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a不得要求失业人员转移挡案、不得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记入职工挡案。
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能否享受失业保险金?
按规定,所在单位和本人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这里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因此,如果和原单位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并且不受申领期限限制。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Bing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其他政策规定等等
根据上述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22-8-30 16:45:09编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