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资讯:深圳社保分几个档次
1、深圳社保分几个档次之养老保险
参保人每年按规定缴费一次。缴费时间为每年1月。当年1月以后首次参保的,当年应缴费于次年1月缴纳。
政府补贴:
(一)政府为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出资建立基础养老金。
(二)对按时缴费的参保人,政府在其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加以补贴。其中:个人缴费120元的,补贴30元;个人缴费240元的,补贴40元;个人缴费360元的,补贴50元;个人缴费480元的,补贴60元;个人缴费600元的,补贴70元;个人缴费960元的,补贴80元;个人缴费1200元的,补贴90元;个人缴费1800元的,补贴100元;个人缴费2400元的,补贴110元;个人缴费3600元的,补贴120元。参保人未按本通知规定按时缴费、事后补缴的,政府对补缴部分不予补贴。
对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等特困群体,在补贴基础上,政府再按每人每年100元标准,补助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个人应缴养老保险费为其个人缴费档次金额减去100元补助。
(三)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市、区财政共同承担。除中央财政补贴外的其余资金,由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个人缴费的政府补贴由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市、区财政共同承担的补贴,先由市财政统一补贴,再由市、区财政结算。
2、深圳社保分几个档次之医疗保险
本市实行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政府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三档三种形式。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共同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本市户籍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为其非本市户籍职工在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三档中选择一种形式参加。
非在职人员按下列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且其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学校)或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本市户籍且年满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可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
(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随迁入户本市且没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可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本市户籍非从业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五)本市户籍一至四级残疾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
(六)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
(七)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按本办法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
(八)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在本市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可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或二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