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难免会有职工受伤的情况出现,然而,很多事故的发生是因为职工的违章行为所导致的,那么,什么情况算入工伤范畴呢?你所面临的情况到底能不能认定工伤呢?
判定工伤的原则就成了决定的关键因素
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管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都须依照法律法规对受伤害的职工承担赔偿责任,不因无过错而免责。
其中,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政策规定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政策规定支付工伤赔偿。
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实行无责任补偿原则,无责任补偿,又称无过失补偿,是指工伤事故发生后,无论职工在事故中有没有责任,都应依法得到补偿。这是工伤保险的一项特殊原则,也是世界各国的通行做法。
工伤事故具有严重性、不可避免性和不可逆性,单纯追究个人责任是不合理的。考虑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遇到事故伤害,不仅身心受伤,而且会影响和中断正常的经济收入。
实行无责任补偿,能够保障职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获得补偿,不会因责任问题影响本人及家庭的正常经济生活。
这三种情况下受伤不认定为工伤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三种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和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在这三种情况下,职工虽然在工作中伤亡,但其伤亡与工作不具有因果关系,其行为具有主观故意性和社会危害性,应由职工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不属于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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