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 拒不开具离职证明 我该怎么办? 遇到这样的情况 让小编为你支招 相关案例:公司拒不出具或迟延出具离职证明致劳动者没有及时享受或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公司当承担赔偿责任 问:某网站编辑刘某近日因调休与所在公司发生分歧。该公司以他未经请假就休假为由认定他的行为属于旷工,单方解除了他的劳动合同并发出了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但是当刘某要求公司提供离职证明的时候,公司拒不提供。刘某该怎么办? 答:离职证明又称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注明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相关事项。 离职证明将作为劳动者再次求职或者办理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手续时的有效凭证,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劳动者离职时出具该项离职证明。 本案中,该公司拒不出具离职证明,员工刘某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诉,要求责令该公司改正。若因该公司拒不出具或迟延出具离职证明导致刘某没有及时享受或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规定助劳动者维权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分割线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分割线 《实施 〈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自成立以来,建立了以成都、广州、北京、上海、深圳为中心辐射全国的300多个网点,网点遍及中国大陆31省市,直属分公司覆盖全广东21个地级市,强大、齐全的服务网络高效、解决方案。提供全国的社保代理,公积金代理,劳务派遣等服务。 咨询热线: 联系人:魏先生 固话:020-38023598-8302 手机/微信:13411160517 QQ:125021615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803-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