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深圳就业可参加社保
近几年来,随着深圳国际化步伐的加快,影响力增强,不断吸引一桥之隔的香港人北上深圳寻找工作、或定居。
日前,深圳出台了对港人来深圳工作或定居的惠民政策。据悉,在深圳工作的香港人,可以参加深圳社保并享受相应待遇。而在深圳读书的港籍儿童,符合条件的可以通过在园、在校方式参加深圳少儿医保。这一新政出台后,立即得到众多港人的好评。一位在深圳工作多年的港人万先生表示,他已扎根在深圳,一直都想在深圳购买社保。现在,自己也和深圳市民一样了,成为真正的深圳人了。新政的实施,将惠及很多像自己一样正在深圳创业的年轻港人。
深圳市社保局特别提醒:台港澳人员在深圳就业实行就业许可制度,用人单位拟聘雇或者接受境外派遣台港澳人员的,应当为其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港澳人员在深圳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应当由本人申请办理就业证。办理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深圳市现行的社会保险法规、规章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未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以其他方式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的,将被认定为无效参保,无法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
港籍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满足缴费年限,并且确定待遇领取地在深圳的,可以在深圳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那么,在深读书港籍儿童是否可以参加深圳少儿医保?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经深圳市教育、卫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在册少儿,其中非深圳市户籍少儿其父母任一方应正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满一年以上。也就是说,在深圳读书的港籍儿童,属于符合上述规定的深圳在园在校在册少儿,且其父母任一方正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并满一年以上的,可以参加深圳少儿医保。参保方式是通过幼儿园或者学校统一参保,按规定足额缴纳相应社保费后可依法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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