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李某是一家机械公司的职工。每次下班时,清理操作台是职工的职责。某日下班后,同事王某以次日赶工期为由,将李某重新叫回公司清理操作台。不料,李某在清理过程中,右手一根手指被卡入正在运作的机械,造成手指骨折。李某向公司提出工伤赔偿,但公司认为李某所受伤害不构成工伤,拒绝为其申报工伤。于是,李某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
分析:
机械公司认为,李某受伤时间非工作时间,并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情形,因此不应认定为工伤。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李某是在工作结束后清理操作台受伤,属于工作时间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因此,李某应认定为工伤。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综上,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李某为工伤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机械公司最终接受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作为国内最早从事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机构,骏伯人力集团在人力资源行业刚起步时就开始从事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声誉及广泛的影响力,积累了丰富的HR外包实操经验,成为行业中的领先者。
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缴、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社保咨询及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经理
手机/微信:13411160517
QQ:1250216152
热线:020-38023598-830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210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