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民医保还能中途参保?
对于此前错过了
申报2019年度居民医保的朋友
我们今天要给大家带来一个
重要的好消息!
居民医保还真可以办理中途参保!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办理:
1、新生儿、中途停止在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市外医保)的本市户籍参保人(含停领失业保险待遇人员)、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含新入户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
2、中途参保人员须在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90天内办理参保手续,超过90天的当年度内不予受理参保(新增民政特殊群体人员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备注:
1、《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佛人社函〔2017〕112号)三、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年度中途停止参保的,可参照《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视为“中途停止在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参保人”,允许其在年度中途以居民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佛人社函〔2017〕112号)五、《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可在保险年度中途参加基本医保的“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含新入户人员。
3、新生儿出生后超过90天没有参保的,可以在入户后的90天内办理中途参保,不需要等到下一个社保年度再申请。办理资料、办理地点是一样的,只是按入户(户口簿)90日内参保的,从缴费达账次月起享受待遇,不能追溯至出生之日。(只限入户禅城区的)
4、以职工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和以居民身份中途参保的特殊人群(新生儿除外)成功缴费的,从缴费达账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个人账户待遇除外)。参保人或其单位停止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自停止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待遇。
2019年收费标准
我区户籍居民和符合条件享受参保财政补贴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个人缴费550元/人,财政补贴1283元每年,不符合条件享受参保财政补贴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个人缴费1833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