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栏
欢迎您:游客!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风格
恢复默认设置
|
展区
文件集浏览
图片集浏览
Flash浏览
音乐集浏览
电影集浏览
|
搜索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
企业文化
→
企业文化
→ 当事人则因举证不足,其认定劳动关系的诉求未获支持
新的主题
投票帖
交易帖
小字报
下一主题 >>
<< 上一主题
共有
32561
人关注过本帖
树形
打印
主题:当事人则因举证不足,其认定劳动关系的诉求未获支持
wmxhr0219
小
大
1楼
个性首页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小飞侠
帖子:
1750
积分:17601
威望:0
精华:0
注册:
2017-3-23 9:56:56
当事人则因举证不足,其认定劳动关系的诉求未获支持
Post By:2022-5-7 8:39:41
当事人则因举证不足,其认定劳动关系的诉求未获支持。 李某系重庆永川某培训中心法定代表人的女儿。为缴纳社会保险,李某经仲裁后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与该培训中心从2019年4月20日至2021年6月2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永川法院裁判认为:李某与该培训中心提交的证据存在多处矛盾或不符合逻辑,证据之间不能相互印证,无法形成锁链,故对李某要求确认与某培训中心存在劳动关系的诉求不予支持。 “原被告双方确认劳动关系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补缴社会保险,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应根据双方举示的证据认定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审理法官指出。
支持
(
0
)
中立
(
0
)
反对
(
0
)
下一主题 >>
<< 上一主题
RSS2.0
Xhtml无图版
Xslt无图版
Copyright © 2000 - 2008
hr668
.com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2.0
页面执行时间 0.31250 秒, 3 次数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