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顶岗”工作,算加班吗? 2020年11月林师傅进入某保安服务公司从事安保工作双方签订为期一年的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当日林师傅还在公司安排下在一份“顶岗申请书”. 上签字 2021年3月林师傅辞职,同年10月25日申请仲裁我所在的岗位执行工作日8小时标准时制,但每日工作时间长达12小时,按理说公司要支付我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期间,平时延长工作以及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加班费。 公司认为: 有林师傅的考勤记录和“顶岗申请书”,承认林师傅每天工作12小时,但是并不存在加班的情况。林师傅为了提高收入,向公司申请在工作8小时的基础上,利用休息时间替他人“顶岗”,且“顶岗申请书”中明确了“顶岗”期间按照正常工资标准计算劳动报酬。 结果:用人单位出示一-份具有劳动者签名的“顶岗申请书”,试图证明其并未安排劳动者加班,而是劳动者“主动”为增加收入顶替他人的工作,但用人单位也无法合理说明劳动者顶何人之岗、为何每天都顶岗且顶岗时间都是4小时。并且经仲裁委查明,公司其他安保人员也签订了“顶岗申请书”,其工作场所没有床铺、沙发等可供休息的设施,因此,本案中所谓的“顶岗”系用人单位变相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支付加班费。 南宁买公司社保费用,南宁社保人事外包,南宁人力资源社保公司 几十块钱就可以解决HR人事社保问题 代缴南宁2023年社保,南宁社保挂靠,南宁社保代理,南宁社保公积金代买,南宁分公司社保代买,南宁职工社保代交,南宁员工五险一金代买,南宁本地劳务派遣公司,南宁社保怎么交 业务:提供全国(买社保五险一金、发工资、签劳动合同、办理五险待遇、劳务派遣。)业务对接:骏伯黄先生 手机/V 18319444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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