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员工有时会因为个人原因请事假。
一般合理的请求,公司都会同意。
可要是遇到公司在赶项目进度,还频繁请事假,耽误项目推进的员工,公司可以直接不批吗?
01婚假休完又请事假,公司开除合法?
电气公司就在14年7月招了一个员工,担任设计工程师。
12月的时候,员工结婚,向公司提出了休婚假的申请,公司爽快地答应了。
婚假到期后,员工又请了3天事假,公司考虑到他新婚,再一次答应了。
三天假期很快结束,员工却没按时返岗。HR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发邮件等方式进行联系,却收到员工想请20天事假的申请,理由是要和妻子度蜜月。
因为本身已经休假很久,眼下又想请假20天,员工不在岗,公司的项目一直无法顺利推进,领导怒了,没有批准。
HR发送了《限期返岗通知书》,员工过了几天回到公司,要讨个说法。他对公司没批准事假的行为感到生气,觉得公司没有人文关怀,还侵犯了他休息休假的权利。最后以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辞职。
该员工的诉求并没有得到仲裁委的支持。理由如下:
员工请事假的批准权在公司,公司可以根据员工请事假的具体情形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电气公司已经批准了员工婚假和3天的事假,对于再次申请20天事假进行旅游的请求可以不再批准。
同时,公司不批准事假是用工自主权的体现,不属于未向员工提供劳动条件的范畴。员工离职属于因为个人原因离开,公司不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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