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栏
欢迎您:游客!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风格
恢复默认设置
|
展区
文件集浏览
图片集浏览
Flash浏览
音乐集浏览
电影集浏览
|
搜索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
企业文化
→
企业文化
→ 工伤职工退休后,可以领取双重待遇吗?
新的主题
投票帖
交易帖
小字报
下一主题 >>
<< 上一主题
共有
22165
人关注过本帖
树形
打印
主题:工伤职工退休后,可以领取双重待遇吗?
wmxhr0219
小
大
1楼
个性首页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小飞侠
帖子:
1750
积分:17601
威望:0
精华:0
注册:
2017-3-23 9:56:56
工伤职工退休后,可以领取双重待遇吗?
Post By:2023-1-31 11:31:53
邓先生是工伤伤残四级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正在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眼看马上就可以退休了,邓先生却被告知办理退休手续后 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同时停止领取伤残津贴。 那么,工伤职工退休能享受伤残津贴和基本养老金的双重待遇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 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 补足差额。 邓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申请办理退休手续后,开始领取基本养老金,而停止领取伤残津贴。 如果邓先生的基本养老金低于原来享受的伤残津贴,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
支持
(
0
)
中立
(
0
)
反对
(
0
)
下一主题 >>
<< 上一主题
RSS2.0
Xhtml无图版
Xslt无图版
Copyright © 2000 - 2008
hr668
.com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2.0
页面执行时间 0.20313 秒, 3 次数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