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
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
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一、休年假有哪些条件?
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职工按照累计工作年限依法享受5天(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10天(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
的)、15天(工作满20年的)不等的带薪年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二、哪些情形职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
三、在不同单位工作过,年休假天数怎样算?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四、休了产假,当年还可以休年假吗?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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