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医院都能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如何确定参保人的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一)居民身份参保人以其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自然年度内由职工身份转换为居民身份的,转换后以居民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二)职工身份参保人12月份参加基本医保的,以其12月参保属区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三)上年度12月没有参加基本医保的,当年1月份后以职工身份参保的,以其自然年度内首次参保属区作为当年度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四)若1个自然年度内由居民身份转换为职工身份的,以其居民身份参保属区作为普通门诊待遇享受地。
(五)若职工身份参保人的参保地与实际工作地或常住地或户籍地不在本市同一区的,可在每年10—12月选择以常住地或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作为下一自然年度普通门诊的待遇享受地,自1月1日起生效。如无再次办理变更手续的,以后年度默认为在该区享受普通门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