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求职招聘企业招聘 → 广州职工社保代理,在值班室睡觉中猝死算不算工伤


  共有16609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

主题:广州职工社保代理,在值班室睡觉中猝死算不算工伤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lyyhr2013
  1楼 个性首页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版主 帖子:1639 积分:1645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16-11-11 10:10:25
广州职工社保代理,在值班室睡觉中猝死算不算工伤  发帖心情 Post By:2018-7-12 14:52:11

员工在值班室睡觉中猝死,算不算工伤?去年4月,保安王某在单位值班室睡觉时出现异常情况,被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人社局认定王某在值班室睡觉中猝死构成工伤。对此,王某所在单位认为在王某的休息时间事发,非处于工作状态,并不属于工伤,于是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昨日,记者从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获悉,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

去年2月,江西籍男子王某应聘为广州市白云区某木业公司保安,公司安排大门值班室作为王某的住所。去年4月13日晚11时左右,王某的两名同事要外出消夜,原打算和值班室的王某打招呼,但发现王某在值班室内并无反应。去年4月15日下午,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死亡病因为左基底节脑出血。

去年7月,白云区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为王某在单位门口值班室值班时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故以此认定王某死亡的情形视为工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综合考虑中小企业值班人员的工作特点和王某的岗位性质,可以认定王某居住在值班室,是为了方便其履行开关公司大门的职责,即使其夜间在值班室休息,也仍然担负着夜间开关大门的职责,故认定王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符合王某的工作岗位特征。为此,法院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我司简介:
骏伯人力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具有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核准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骏伯人力集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才租赁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社保及公积金代缴、员工补充福利计划及高级猎头等核心产品。截止到目前,骏伯已为数千家大、中型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其中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

全国300多个城市:陆续建立了以广州、北京、上海、深圳为中心辐射全国的300多个网点,网点遍及中国大陆所有31省市,是中国网点覆盖全广东21地市及中国大陆31省市的人力资源外包供应商。

社保咨询及办理联系方式:
骏伯人力资源集团(广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先生
手机/微信:13585964157
QQ:2643788936
热线:021-36352611-801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03~806房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