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求职招聘企业招聘 → [公告]河南:关于调整2018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共有14312人关注过本帖树形打印

主题:[公告]河南:关于调整2018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lyyhr2013
  1楼 个性首页 | QQ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版主 帖子:1639 积分:16450 威望:0 精华:0 注册:2016-11-11 10:10:25
[公告]河南:关于调整2018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发帖心情 Post By:2018-11-12 16:33:32

关于调整2018年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豫人社办〔2018〕14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要求,决定对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本省行政区域内2017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二、调整标准

(一)此次调整坚持继续向待遇水平较低人员倾斜的原则,根据伤残等级、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不同情况,确定每人每月增加金额:

1、伤残津贴

伤残一级:205元;伤残二级:195元;伤残三级:185元;伤残四级:175元;伤残五级:165元;伤残六级:155元

2、供养亲属抚恤金

此次供养亲属抚恤金实行定额调整,调整额度为:8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为100元)。

(二)1996年9月30日前发生的工伤,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

三、其他事项

(一)此次待遇水平调整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所需费用,由现发放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资金渠道支付。伤残程度为五级和六级且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调整费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二)工伤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包括按退休人员安置),并按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养老金的,不执行本通知关于伤残津贴的调整规定。

(三)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1-4级老工伤人员有关待遇的处理意见》(豫人社工伤【2015】12号)文件规定,对1-4级老工伤人员不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而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补差的,不执行本通知关于伤残津贴的调整,按2018年度省直基本养老保险调整办法执行。

(四)根据有关规定,比照工伤待遇处理的人员,参照本通知执行,所需费用按原渠道列支。

(五)各地应按本通知规定,于2018年12月底前将增加的待遇发到相关人员手中。

(六)按规定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人员待遇标准依照此规定执行。

骏伯人力集团自2003年成立以来,陆续建立了以广州、北京、上海、深圳为中心辐射全国的300多个网点,为员工人数多、网点分布广的大型集团公司及跨国企业提供“一地签约、全国通行”的综合性人事外包解决方案,是中国唯一网点覆盖中国大陆31省市、全广东21地市的人力资源外包属地化管理平台。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8-11-12 16:35:20编辑过]

支持(0中立(0反对(0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