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栏
欢迎您:游客!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风格
恢复默认设置
|
展区
文件集浏览
图片集浏览
Flash浏览
音乐集浏览
电影集浏览
|
搜索
骏伯劳动关系网论坛
→
劳动关系
→
劳动关系
→ 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新的主题
投票帖
交易帖
小字报
下一主题 >>
<< 上一主题
共有
22609
人关注过本帖
树形
打印
主题: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hyzhr301
小
大
1楼
个性首页
|
信息
|
搜索
|
邮箱
|
主页
|
UC
加好友
发短信
等级:论坛游民
帖子:
195
积分:2187
威望:0
精华:0
注册:
2015-1-21 8:57:07
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Post By:2021-6-9 9:50:52
《劳动法》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里所说的社会保险指的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险一金”。该规定明确指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必须指出的是,这里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狭义上,特指已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另一方面也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劳动合同法》十条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毫无疑问,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在“用工”,此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十七条也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所以用人单位必须为在试用期期间的劳动者缴纳社保。
支持
(
0
)
中立
(
0
)
反对
(
0
)
下一主题 >>
<< 上一主题
RSS2.0
Xhtml无图版
Xslt无图版
Copyright © 2000 - 2008
hr668
.com
Powered By
Dvbbs
Version 8.2.0
页面执行时间 01.73438 秒, 3 次数据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