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个工作地都有参保,重复的部分怎么办?
答:如存在多地重复参保可按以下情况办理:
跨省重复参保: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按参保人意愿清退重复的个人交费部分。
省内重复参保:待符合在我省申领基本养老金条件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归集参保人在我省的养老保险交费,并按参保人意愿清退重复的个人交费部分。